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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怎么分割

时间:2023-02-22 11:18:37

  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,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如果一方存在转移、隐匿共同财产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,另一方可以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。

  一、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怎么分割

  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。提醒,人民法院会依照如下原则分割财产:

  1.男女平等原则。夫妻共同财产,原则上均等分割,同时根据生产、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,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。

  2.照顾子女、女方权益原则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首先要将子女、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。

  3.照顾无过错方原则。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,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,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。

  二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共同财产

  《民法典》(2021.01.01生效)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 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  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 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  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 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  三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划分

  提醒您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划分方式有:

  1.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,一般属于共同债务,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;

  2.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,则该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,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;

  3.婚姻关系存取期间,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系另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,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。

  4.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,在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,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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